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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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华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17-10-13 09:20

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四月

 

 

 

项目名称: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

建设单位: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谭立勇

检测单位:河北中彻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验收单位: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谭建辉-13930198882

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3号

 

目    录

前言…………………………………………………………… 1

验收编制依据……………………………………………… 6

1.1 法律、法规……………………………………………… 6

1.2 验收技术规范…………………………………………… 6

1.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6

工程概况…………………………………………………… 7

2.1 项目基本情况…………………………………………… 7

2.2 建设内容………………………………………………… 8

2.3 工艺流程………………………………………………… 9

2.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1

2.5 公用工程…………………………………………………11

2.6 环评审批情况……………………………………………12

2.7 项目投资…………………………………………………12

2.8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12

2.9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12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13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14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14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14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16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16

4.2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17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19

验收评价标准………………………………………………21

5.1 污染物排放标准…………………………………………21

5.2 总量控制指标……………………………………………22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23

6.1 质量保障体系……………………………………………23

6.2 检测分析方法……………………………………………23

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26

7.1 监测结果…………………………………………………26

7.2 监测结果分析……………………………………………27

7.3 总量控制要求……………………………………………27

环境管理检查………………………………………………29

8.1 环保管理机构……………………………………………29

8.2 施工期环境管理…………………………………………29

8.3 运行期环境管理…………………………………………29

8.4 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29

8.5 环境管理情况分析………………………………………29

结论和建议…………………………………………………30

9.1 验收主要结论……………………………………………30

9.2 建议………………………………………………………31

 

附图:

附图1 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周边关系图

附图3 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

 

附件: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环境影响保护书的批复》

《监测报告》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前  言

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3号,年产结晶果糖30000吨,甘露醇20000吨,山梨糖醇液20000吨。我公司生物酶法制备结晶果糖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隶属于化工医药行业,公司现有固定资产25375万元,公司总占地面积53432.2m2,总建筑面积26742.7m2,于2012年4月建成投产,该项目已于2010年1月16日获得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冀环评[2010]23号,并于2014年12月15日通过河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冀环评函[2014]1614号。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厂房建设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本项目不再新征土地,不新增公司产品及产能,主要对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段中氢化反应工序产生的含铜废催化剂进行再生激活处理。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2017年9月我公司委托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12月7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2017]18号文对该项目提出审批意见。

2018年3月,我公司委托河北中彻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河北中彻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08日-09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出具了(2018)中彻(环监)字03061号验收监测报告。

我公司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有关要求,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编制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编制依据

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7)《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3月25日);

(8)《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月13日);

(9)《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2月22日);

(10)《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年3月26日)。

1.2 验收技术规范

(1)《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

1.3 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环境影响保护书》(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9月);

(2)《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环境影响保护书的批复》(石开审批字[2017]18号),2017年12月7日。

 

工程概况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 基本情况

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表2-1。

表2-1         本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催化剂再生车间

占地面积70m2,主要在现有车间内设置1个催化剂激活罐、1个液碱计量罐,1个洗涤罐、2个水罐、1个沉降池、1套板式过滤器、2台水泵,用于对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段中氢化反应工序产生的5t/a含铜废催化剂进行再生激活处理。

新增

辅助工程

办公楼

依托现有办公楼办公,不再新建办公楼。

依托现有

成品库

依托现有成品库,不再新建成品库。

依托现有

危废暂存间

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不再新建危废暂存间。

依托现有

公用工程

供热

改扩建工程生产用热依托现有厂区蒸汽系统,年新增用汽量10t/a。

依托现有

供水

依托现有供水管网,年新增新鲜水年用水量为65m3/a

依托现有

供电

依托现有供电设施,年新增用电量为3万kWh

依托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气

项目无废气产生。

废水

含铜废催化剂再生激活处理废水,经板式过滤器过滤澄清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

依托现有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

新增

固废

废铜催化剂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处置

依托现有

2.1.2 地理位置及周边关系

该项目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3号,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内,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1ˊ23.84〞,北纬38°00ˊ38.94〞。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

2.1.3 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建设催化剂再生车间,厂区在平面布置中充分注意到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需要,生产车间内功能分区明确,办公区、生产区及公辅设施区分开,有利于安全生产。

本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

2.2 建设内容

2.2.1 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2。

表2-2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1

含铜废催化剂

t/a

5

来源:对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艺中氢化工段产生的5t/a含铜废催化剂;

更换周期:每月一次;

储存方式:桶装、50kg/桶。

2

液碱

L/a

17000

液体、浓度32%、液碱储罐

3

蒸汽

t/a

10

依托现有厂区蒸汽系统

4

kWh/a

3

依托现有供电设施

5

m3/a

65

依托现有供水管网

2.2.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实际建设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文件对比情况见表2-3。

表2-3 实际建设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文件对比情况一览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对比

结果

名称

型号

数量

名称

型号

数量

1

催化剂激活罐

1.5m3

1

催化剂激活罐

1.5m3

1

一致

2

液碱计量罐

500L

1

液碱计量罐

500L

1

一致

3

沉降池

1m×2m×1.2m

1

沉降池

1m×2m×1.2m

1

一致

4

水罐

1.5m3

2

水罐

1.5m3

2

一致

5

水泵

TQL-65

2

水泵

TQL-65

2

一致

6

板式过滤器

/

1

板式过滤器

/

1

一致

 

 

2.3工艺原理及流程

2.3.1工艺原理

铜催化剂在糖转醇的过程中不参与反应,仅起催化功能。催化剂在釜内长时间滞留,催化剂中微孔就会被果糖、甘露醇分子堵塞,催化剂的活性组分被覆盖而逐渐失活(其含量为每克催化剂含0.02%克果糖、甘露醇分子类物质)。利用果糖、甘露醇分子可溶于碱性溶液,即将失活铜催化剂置于碱性溶液中,堵塞在催化剂孔道中的果糖、甘露醇分子将溶于溶液中,废铜催化剂被重新再生激活。再生激活处理达到活性标准的铜催化剂回用于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段中氢化反应工序。

2.3.2工艺流程

本项目含铜废催化剂在指定的催化剂暂存间暂存,采用桶装水封储存方式,待暂存量达到200~240Kg后进行再生激活回收。本项目年计划生产批次100批,每批处理量为50kg,每批再生回收量为45kg,产回收量为4.5吨/年,单批含铜废催化剂再生周期为6~8小时,每天再生1批,全年生产时间为100天。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如下:

(1)备料

在催化剂激活罐中加入150L自来水后开启搅拌,通过升降梯将桶装含铜废催化剂提升至操作平台,由两名操作员工把50kg含铜废催化剂倒入催化剂激活罐内。

利用现有工程液碱储罐区内的碱泵,打入液碱计量罐250L液碱备用。

本工序污染源:噪声主要为激活罐搅拌电机、水泵和升降梯等设备噪声。

(2)加热

把激活罐中水与催化剂混合物加热至50~56℃。

(3)加碱激活

把液碱计量罐中170L液碱(32%)匀速慢慢加入催化剂激活罐,加碱量通过观察液碱储计量罐液位计控制,加碱速度通过调整阀门开度,加碱时间控制在1.5~2小时。催化剂激活罐温度保持在50~60℃,加完碱后继续保持搅拌1.5小时。催化剂再生工艺中无化学反应。

(4)洗涤

催化剂激活罐停止搅拌静置5分钟,铜催化剂沉淀于激活罐底部,上部废碱液通过碱液排放口排入沉降池中;通过水泵将500L自来水分3~5次加入洗涤罐,每次加完水后开启搅拌5分钟洗涤铜催化剂,然后停止搅拌静置5分钟,将洗涤废水通过碱液排放口排入沉降池中,同时监测洗涤废水pH≤10为洗涤结束;活化好的铜催化剂通过洗涤罐罐底排放口排入桶内存放,供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段中氢化反应工序使用。

(5)沉降、过滤

碱液废水在沉降池中进行三级沉降,进一步沉降回收碱液废水中含有的少量铜催化剂,沉降池每月清理回收1次,回收的铜催化剂返回到激活罐再生处理;不能沉降的铜催化剂随碱液废水通过水泵打入板式过滤器,经过板式过滤器过滤后的废水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过滤截留下来的废铜催化剂采用桶装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处置。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1。

 

 

       
   

待激活铜催化剂

 
 
 

 

 

 

 

 

 

 

 

 

 

 

2- 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2.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由公司内部调剂解决,不再新增人员,1批/班,1班/天,每班8小时,年工作100天。

2.5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依托现有厂区供水管网供1给,劳动定员由公司内部调剂解决,不再新增人员,新增新鲜水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用水量为65m3/a。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催化剂再生车间过滤废水,全部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最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汪洋沟。

(2)供电

本项目用电依托现有供电设施,年新增用电量为3万kWh,不再新增变压器。

(3)供热

本项目生产用热依托现有厂区蒸汽系统,厂内不设燃煤锅炉。蒸汽统一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厂统一提供。

2.6 环评审批情况

我公司于2017年9月委托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环境影响保护书》,于2017年12月通过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 (见附件)。

2.7 项目投资

本工程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2.8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变动内容。

2.9 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2-4。

表2-4  环保“三同时”验收内容落实情况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环评环保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

情况

废气

废水

催化剂再生废水

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

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

一致

噪声

搅拌电机

减振基础,电机外罩隔声箱,室内布置

减振基础,电机外罩隔声箱,室内布置

一致

泵类

减振基础,室内布置

减振基础,室内布置

固废

废铜催化剂

HW50(261-177-50)

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

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

一致

防渗

重点污染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基础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采取进一步措施后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催化剂再生车间采用 8-10cm 厚防渗水泥加环氧树酯对地面进行防渗。

新建

催化剂再生车间采用 8-10cm 厚防渗水泥加环氧树酯对地面进行防渗。

一致

液碱罐区储罐围堰、循环水池、消防废水池等池体采取以下防渗措施:垂直防渗+水平防渗(底部采用HDPE—GCL复合防渗系统,上部外加耐腐蚀混凝土等防渗,侧壁设防渗墙),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危废暂存间:采取特殊防渗处理,在防渗结构上(包括房间的底部及四周壁)均设置隔离层,并与地面隔离层连成整体;先用三合土处理,再用水泥硬化(池底部用10~15cm的防渗水泥浇底,在设置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衬层,以达到防腐防渗漏的目的。

利用

现有

利用

现有

一致

事故池、消防废水池:采取特殊防渗处理,在防渗结构上采用水泥硬化(池底部用15cm的防渗水泥浇底,然后对水泥池内墙涂环氧树脂,以达到防腐防渗漏的目的。

利用

现有

利用

现有

一致

循环水池、生产区路面:除绿化区外,全部进行15~20cm的水泥浇筑进行化,使总体渗透系数低于10-7cm/s。

利用

现有

利用

现有

一致

           

2.10 验收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3号,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实际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厂区厂房建设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以达到节约成本和减少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段中氢化反应工序含铜废催化剂产生量,新增设备9台套,项目不新增公司产品及产能。本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对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段中氢化反应工序产生的5t/a含铜废催化剂进行再生处理。

本项目环保设施包括: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固废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催化剂再生车间过滤废水,全部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最后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汪洋沟,为具体检查内容;

(2) 噪声--厂界噪声,为具体检测内容;

(3)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去向为具体检查内容;

(4)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要求落实情况、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为验收报告检查内容。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1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施工过程仅设备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设备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主要通过采取采用已硬化完成厂区道路进行运输,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等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已消失。

3.2 运行期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2.1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催化剂再生车间废水,废水直接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2.2 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防治,主要从降低噪声源、控制传播途径、车间合理布局三方面考虑,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各产噪设备在设计和选型时均选择低噪产品。

(2)对于噪声值较高的设备布置时均作减振处理、设置消声措施。

(3)所有外置泵均设置消声措施。

(4)车间合理布局,尽量避免高噪声源临近厂界,降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

3.2.3 固废污染源及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铜催化剂,年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项目固废为危险废物HW50(261-177-50),依托现有厂区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处置。现有危废暂存间已通过环保验收,实际采取上述措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要求。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4.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4.1.1 环境质量现状

对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大气中SO2、NO2、CO的24小时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部分最大24小时值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13,超标原因:除受企业影响外,还受道路扬尘、建筑扬尘及气候因素的影响,区域大气环境中颗粒物普遍超标所致。评价区域SO2、NO2、CO、臭氧、1小时平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较好,地下水现状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

项目厂区各边界昼间声级值为56.5~64.5dB(A),夜间声级值在51.7~53.6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1.2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催化剂再生车间废水,废水直接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噪声防治措施

针对不同的噪声源分别采取不同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3、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铜催化剂,采用防漏塑料桶密封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利用现有厂区危废间),定期送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

4.1.3 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13t/a、氨氮:0t/a,SO2:0t/a、NOx:0t/a。

4.1.4 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选址符合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可靠有效,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风险在落实各项措施和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2 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根据《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石开审批字〔2017〕18号)可知,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如下:

1、该项目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3号,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1′23.84″,北纬38°00′38.94″。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该项目主要对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段中氢化反应工序产生的5t/a含铜废催化剂进行再生激活处理,再生回收铜催化剂4.5t/a。

2、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连同本批复一并作为本项目工程设计和管理的依据。

3、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催化剂再生车间过滤废水,废水经“三级沉降+板式过滤器”处理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符合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去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协议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噪声:搅拌电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含铜废催化剂为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4、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风险资源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重点防渗区的防腐防渗工作,确保事故情况下的环境安全。

5、项目总量控制:该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

6、该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该项目批准后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由藁城区环保局辖区中队负责。

4.3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审批意见要求

落实情况

1

该项目位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街33号,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1′23.84″,北纬38°00′38.94″。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该项目主要对现有工程甘露醇及山梨糖醇生产工段中氢化反应工序产生的5t/a含铜废催化剂进行再生激活处理,再生回收铜催化剂4.5t/a。

已落实,建设位置及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一致

2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连同本批复一并作为本项目工程设计和管理的依据。

已落实,项目环评、设计与设计建设内容一致

3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催化剂再生车间过滤废水,废水经“三级沉降+板式过滤器”处理后,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符合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去污水处理厂污水接纳协议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噪声:搅拌电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含铜废催化剂为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已落实,实际采取的环保措施与环评批复一致

4

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风险资源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重点防渗区的防腐防渗工作,确保事故情况下的环境安全。

已落实,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经备案

5

项目总量控制:该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

已落实

6

该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成后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已落实

7

该项目批准后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由藁城区环保局辖区中队负责。

已落实

 

 

验收评价标准

5.1 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本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水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接纳协议》。标准值见表5-1。

表5-1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

项目

COD

BOD5

SS

NH3-N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500

300

400

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

《污水接纳协议》

150

120

100

15

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150

120

100

15

(2)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的标准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噪声标准值见表5-2。

表5-2    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dB(A)

时段

标准值

执行标准

施工期

昼间

7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夜间

55

运营期

昼间

6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

夜间

55

(3)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及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5.2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13t/a、氨氮:0t/a,SO2:0t/a、NOx:0t/a。

 

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我公司委托河北中彻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8日~9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施及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为90%,满足验收工况(75%)要求。

6.1 质量保障体系

污染源现场监测过程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有关章节要求进行。

1、人员资质

参加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2、污染源现状监测测定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选择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测定方法。

3、监测点位布设

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代表性和可比性,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根据监测时的风向适时调整,并与采样同步记录气象参数,进行适宜度判定。

4、现场监测仪器

监测时使用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

5、质量控制

厂界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6.2 检测分析方法

6.2.1 检测内容及频次

检测期间,该项目生产正常,设施运行稳定,满足验收检测技术规范要求。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去除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废水监测

表6-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监测内容

污染物名称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废水

pH、COD、氨氮、悬浮物、BOD5

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水出口

连续2天,每天4次

2、噪声监测

厂界四周布设4个监测点位,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各设1个监测点位,在厂界围墙外1m处,传声器位置高于墙体并指向声源处,频次为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1次。厂界噪声监测内容及频次见表6-2。

表6-2厂界噪声监测内容及频次

监测内容

污染物名称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厂界噪声

噪声

厂界四周

连续2天,昼夜各1次

6.2.2监测分析方法

表6-3监测分析方法

废水监测方法

序号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国标代号

仪器名称、编号

检出限

1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pH计PHS-3C、HBZC-018

——

2

化学需氧量(COD)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4 mg/L

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万分之一天平FA-2004、HBZC-01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生化培养箱LRH-150F、HBZC-011

0.5 mg/L

5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分光光度计

SP-721EHBZC-019

0.025mg/L

6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7001HBZC-022

0.05 mg/L

厂界噪声监测方法

序号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国标代号

仪器名称、编号

检出限

1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HBZC-005(3)

——

 

 

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

7.1 监测结果

本项目监测结果见表7-1~表7-2。

7.1.1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及时间

监测

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值

达标

情况

1

2

3

4

均值

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接纳协议》

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口2018.03.08

mg/L

ND

ND

ND

ND

ND

——

——

污水处理站废水出口2018.03.08

排水量

m3/d

1338.2

pH

——

7.79

7.82

7.74

7.71

——

6-9

达标

化学需氧量(COD)

mg/L

35

40

38

33

37

150

达标

悬浮物

mg/L

15

18

17

21

18

100

达标

氨氮

mg/L

2.33

2.39

2.24

2.30

2.32

15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0.9

12.0

12.2

10.1

11.3

120

达标

污水处理站废水进口2018.03.09

mg/L

ND

ND

ND

ND

ND

——

——

污水处理站废水出口2018.03.09

排水量

m3/d

1338.2

pH

——

7.72

7.84

7.81

7.76

——

6-9

达标

化学需氧量(COD)

mg/L

37

42

36

36

38

150

达标

悬浮物

mg/L

16

19

20

15

18

100

达标

氨氮

mg/L

2.18

2.24

2.25

2.30

2.24

15

达标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mg/L

11.1

12.1

10.8

10.2

11.1

120

达标

排放总量

年排水量

万t/a

44.1

化学需氧量(COD)

t/a

16.4

氨氮

t/a

1.01

7.1.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 7-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

点位

2018.03.08

2018.03.09

排放限值

dB(A)

达标

情况

执行标准

昼间dB(A)

夜间dB(A)

昼间dB(A)

夜间dB(A)

东厂界

62.2

52.6

62.7

53.1

昼间:≤65

夜间:≤55

达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南厂界

61.4

50.5

60.6

51.7

达标

西厂界

59.8

52.1

60.2

50.9

达标

北厂界

57.1

49.8

61.3

51.2

达标

7.2监测结果分析

7.2.1废水监测结果分析

经监测:污水处理站进口铜未检出;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pH值范围为7.71-7.84,化学需氧量(COD)浓度最大值为42mg/L,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21mg/L,氨氮浓度最大值为2.3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最大值为12.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接纳协议》即:pH6-9,化学需氧量(COD)≤150mg/L,悬浮物≤100mg/L,氨氮≤1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120mg/L。

7.2.2噪声监测结果

经监测,该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7.1~62.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9.8~53.1dB(A),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7.3 总量控制要求

现场监测期间,全厂项目废水年排放总量为44.1万吨,其中化学需氧量(COD)16.4吨,氨氮1.01吨。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

 

环境管理检查

8.1 环保管理机构

我公司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章制定了生产车间环保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明确了环保管理的主要任务,环保机构设置情况,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生产车间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等。

8.2 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施工过程仅设备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设备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

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主要通过采取采用已硬化完成厂区道路进行运输,加强道路清扫和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等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已消失。

8.3 运行期环境管理

我公司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监督国家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制订和贯彻环保管理制度,监控本项目主要设施运行情况,对各部门、操作岗位进行环保监督和考核。

8.4 社会环境影响情况调查

经咨询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石家庄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公众投诉意见。

8.5 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我公司设置了相应的环保管理机构,并且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职责,检测工作也已完成,后续环境管理按要求正常开展。

 

结论和建议

9.1 验收主要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我公司含铜废催化剂再生项目主体设施及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为90%,满足验收工况(75%)要求。

9.1.1 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锅炉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和锅炉排污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催化剂再生车间过滤废水,全部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监测: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浓度、氨氮浓度、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接纳协议》。本项目实际建设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要求。

9.1.3 噪声治理设施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采取厂房隔声措施,实际采取上述措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对应标准限值要求。

9.1.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含铜废催化剂为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石家庄翔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实际采取上述措施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要求。

9.1.5 总量控制结论

现场验收监测期间,全厂项目废水年排放总量为44.1万吨,其中COD16.4吨、氨氮1.01吨。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66.213t/a、氨氮:6.621t/a,SO2:0.014t/a、NOx:0t/a)。

9.1.6 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验收监测测结果可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要求。

9.2 建议

(1)后续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确保主体设施运行稳定正常;

(2)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河北华旭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旭人秉承健康到永久的灵魂,以人类的健康为动力,一切为客户,以严谨的态度进行科学研究和开发,以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高质量的产品标准不断创新,努力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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